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项目名称: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项目总投资 50,000.00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6,767.5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期 20 月,预计 2023
年达到使用状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以进一步拓展工业气体市场,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原项目投资总金额21,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645.44万元,已经使用募集资金3,877.94万元。本次涉及投向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767.50万元,占总募集资金81.22%。
新项目投资总金额50,000.00万元,拟使用原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6,767.5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0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经公司2019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主体为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金宏”),实施地点为张家港市。原项目建成以后将形成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年生产1,000吨5N高纯二氧化碳、25吨5N高纯甲烷、100吨5N高纯六氟乙烷、60吨5N高纯三氟甲烷和100吨5N高纯八氟环丁烷的生产规模。原项目建设期18个月,计划总投资额为21,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645.44万元,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及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万元) (%)
1 建设投资 19,327.60 92.04
1.1 工程费用 17,082.80 81.35
1.1.1 建筑工程费 745.30 3.55
1.1.2 设备购置费 14,852.20 70.73
1.1.3 安装工程费 1,485.30 7.07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50.80 5.48
1.3 基本预备费 1,094.00 5.21
2 铺底流动资金 1,672.40 7.96
项目总投资合计 21,000.00 100.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原项目已完成“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生产线建设,已使用募集资金3,877.94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16,767.50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在苏州银行相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已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万元)
1 建设投资 3,877.94
1.1 工程费用 3,721.56
1.1.1 建筑工程费 1,260.96
1.1.2 设备购置费 1,743.39
1.1.3 安装工程费 717.21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6.37
1.3 基本预备费 0
2 铺底流动资金 0
项目总投资合计 3,877.94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拓展张家港市工业气体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是公司在张家港地区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符合公司“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的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
原项目建成以后将形成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年生产1,000吨5N高纯二氧化碳、25吨5N高纯甲烷、100吨5N高纯六氟乙烷、60吨5N高纯三氟甲烷
和100吨5N高纯八氟环丁烷的生产规模,目前已完成“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生产线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公司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本部建设年产10000吨5.5N电子级高纯二氧化碳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目前已在试生产过程中,且公司为建设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及研发基地,已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泰路西购置85.222亩建设用地,用于电子级全氟丁二烯、一氟甲烷、八氟环丁烷、氧化亚氮、电子气、电子混配气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生产电子级产品:全氟丁二烯200吨、一氟甲烷100吨、八氟环丁烷500吨、氧化亚氮4,000吨、电子气及电子混配气30000瓶。鉴于原项目建设内容与该项目部分项目重叠,故将原项目中“年生产1,000吨5N高纯二氧化碳、25吨5N高纯甲烷、100吨5N高纯六氟乙烷、60吨5N高纯三氟甲烷及100吨5N高纯八氟环丁烷”生产线进行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进行建设。
综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新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实施主体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3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为专业从事电子气体生产、销售、技术推广的企业。
眉山金宏拟利用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自有土地72亩,建设年产高纯氢气及副产品:食品级二氧化碳、超纯氨及副产品:工业氨、氨溶液(含氨20%);分装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一氧化二氮、干冰和电子气及电子混配气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万Nm3氢气(分两期)及副产品食品级二氧化碳15000吨、10000吨超纯氨及副产品:工业氨2200吨、氨溶液(含氨20%)1500吨;年分装高纯一氧化二氮10000吨、高纯二氧化碳5000吨、干冰15000吨和电子气及电子混配气30000瓶。项目配套建设甲类仓库(含电子高纯气体经营、储存及配送)和瓶检
站。
新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767.5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补足。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及构成如下: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万元) (%)
1 建设投资 44,870.92 89.74
1.1 工程费用 38,989.56 77.98
1.1.1 建筑工程费 6,899.56 13.80
1.1.2 设备购置费 28,000.00 56.00
1.1.3 安装工程费 4,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