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 元 后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56.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61,814.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预提所得税、银行手续费及部分上市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7,437.10
减:发行费用 11,486.0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14,156.60
减:银行手续费 0.18
加:银行利息 24.29
减:扣除预提利息所得税 3.64
募集资金余额 161,814.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募集资金余额
1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3050020010100309491 活期存款 5,849.42
2 宁波银行相城支行 75100122000239848 活期存款 4,562.67
3 苏州银行相城支行 51981700000854 活期存款 19,679.27
4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黄埭支行 1102265519000071458 活期存款 38,569.22
5 中国银行东桥支行 546974729552 活期存款 33,975.05
6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89010078801600004321 活期存款 13,271.67
7 中信银行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400545532 活期存款 16,000.13
8 农行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105884 活期存款 19,906.87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512902736810403 活期存款 10,000.64
吴中支行
合计 161,814.93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 置换金额 置换日期
金额
1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 966.09 966.09 2020.6.23
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134.41 134.41 2020.6.23
3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1,022.86 1,022.86 2020.6.23
4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715.54 715.54 2020.6.23
5 智能化运营项目 1,287.28 1,287.28 2020.6.23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030.42 1,030.42 2020.6.23
合计 5,156.60 5,156.6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
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