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
股份处理及限售期设置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两类:(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投资”);(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体为招商资管国力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力股份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除上述两类,不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8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昆山国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25元/股(不含12.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25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25元/股且拟申购数量为7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8月26日14:58:45.600(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2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8月26日14:58:45.60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个配售对象。以上共剔除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00个配售对象,累计剔除的申购总量为768,37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拟申购总量比例为10.01%。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58.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2.04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763.56万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发行规模不足人民币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00%,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 元 ”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45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国力股份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238.9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8.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
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招证投资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国力股份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8月31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9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9月2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8月3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国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450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国力股份”,扩位简称为“国力股份”,股票代码“68810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国力申购”,申购代码为“787103”。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截止2021年8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9.32倍。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389
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4%,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539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58.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58.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