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100:威胜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发行人为香港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威胜控股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393.HK。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威胜控股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就发行人本次分拆上市事宜提交申请,并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威胜控股本次分拆上市的批准及威胜控股股东 IPO 新股获配权有条件的豁免。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1、2019 年 1-9 月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2-583 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214,466.15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433.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49,266.75 万元。2019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87,908.32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增长 13.98%;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43.58 万元,较 2018 年 1-9 月增长 42.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经
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2019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 115,000 万元至 133,000 万
元,较去年同期 103,864.10 万元(已经审计)同比增长 10.72%至 28.05%;预计
2019 年度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00 万元至 23,000 万元,较去年
同期 17,705.46 万元(已经审计)同比增长 12.96%至 29.90%;预计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00 万元至 21,700 万元,较去年
同期 16,226.03 万元(已经审计)同比增长 15.25%至 33.74%。2019 年度发行人
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稳步增长,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异常或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 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智慧公用事业行业是一个竞争较为激烈的高科技行业,下游细分行业的竞争情况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需求皆会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影响。以用电信息采集产品为例,其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与地方电网公司等订单需求,由于硬件配套更换需要、电网改造及技术标准升级更新,电力行业产品存在一定的轮换周期。根据国家电网招投标的
统计结果,用电信息采集设备的招标需求近年来呈现波动态势。上述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虽然将为整个电力市场带来持续且充足的市场容量,但在轮换周期间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物联网技术与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的快速发展,众多大型企业与新创企业积极踏入智慧公用事业领域,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下降。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则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资金往来,与威胜控股存在共同客户和共同供应商、共用商号的风险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其他企业存在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系基于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25.06%、12.87%、8.43%和 4.13%,关联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57.57%、6.38%、5.86%和 3.39%,呈下降趋势,定价公允,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发行人与上述部分关联方企业存在资金往来系当时出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下属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调剂调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无显著影响,2018 年以来已不存在资金往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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