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成先生的告知函,因非本公司事项,王成先生
于近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19 号),主要内容为:因王成先生原任职公司在收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王成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本公司,且涉及的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规范运作等造成影响。
2、上述行政处罚将以广东证监局对王成先生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