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1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3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71,901,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422,606.3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6,478,593.67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
验字 G-003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6,275.11 万元,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已投入金额
PDF 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 17,907.09 18,457.82
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 15,276.41 13,391.36
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 1,383.57 1,378.54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 55,780.09 18,201.08
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 4,222.00 3,310.2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600.00 130,600.00
待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金 33,478.70 -
合计 258,647.86 185,339.09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801.47 万元投资建设“智能文档处理中台及垂直行业应用研发项目”, 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Foxit SoftwareIncorporated 增资人民币 3,129.48 万元用于本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DF 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福昕软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福昕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福昕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福昕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福昕软件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兴业证券对福昕软件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