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芸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8 月调整至 2024 年 2 月,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9 月调整至 2025 年 3
月。另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世华科技,原计划在世华科技现有苏州厂区新购置研发设备并配备研发人员,现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晨”)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点为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利用地理优势,进一步开展新材料研究中心的建设和人才的引进。除此之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均保持不变。未来,公司将及时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年度的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78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