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股东李峰持有公司 4,8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李循持有
公司 4,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许越香持有公司 2,72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9%。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9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拟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不超过 4,316,64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21 日实施并完成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80 万股
变更为 14,388.8 万股。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减持起始时间晚于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本公告所涉及的股份数量均为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李峰、李循及许越香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暨减持时间过半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7,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李峰及李循尚未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李峰 5%以下股东 4,896,000 3.40% IPO 前取得:4,896,000 股
李循 5%以下股东 4,760,000 3.31% IPO 前取得:4,760,000 股
许越香 5%以下股东 2,720,000 1.89% IPO 前取得:2,72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李峰 4,896,000 3.40% 李端系李循、李峰之父;许越香
李端 4,870,160 3.38% 系李循、李峰之母;李端与许越
李循 4,760,000 3.31% 香系夫妻关系。
许越香 2,720,000 1.89%
合计 17,246,160 11.9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元) (股)
李峰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 -0 0 4,896, 3.40%
~ 交易 000
2023/1/30
李循 0 0.00% 2022/11/1 集中竞价 0 -0 0 4,760, 3.31%
~ 交易 000
2023/1/30
许越香 307,65 0.21% 2022/11/1 集中竞价 75.55 23,858 2,412, 1.68%
0 ~ 交易 -78.89 ,568.5 350
2023/1/30 3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及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后续减持期间内,股东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后续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