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 紫晶 公告编号:2022-153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3 日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该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后,因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同日公司披露《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21),该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即 2022 年 9 月 5 日)起,
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相关责任主体在本次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期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即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8.71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相关增持责任主体受资金筹集等因素影响,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公司将督促相关增持主体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相关责任主体需继续按照承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本会计年度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相关责任主体在本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8 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增持主体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号 比例
1 郑穆 董事长 0 0.00%
2 罗铁威 董事 0 0.00%
3 钟国裕 董事兼总经理 313,894 0.16%
4 谢志坚 副总经理 207,700 0.11%
5 李燕霞 董事兼财务总监 214,200 0.11%
6 焦仕志 副总经理 17,059 0.01%
7 魏强 副总经理 12,800 0.01%
8 武卓 副总经理 13,000 0.01%
总计 778,653 0.41%
(二)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披露《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采取由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稳
定股价措施。具体实施结果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相关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 A 股股价。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前述 8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且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3.48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8.71 万元。(若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超过相关责任主体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发布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 8.2288 元/股)(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6、增持实施期限:2022 年 9 月 5 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7、增持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相关
增持责任主体受资金筹集等因素影响,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
四、其他说明及后续安排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相
关增持责任主体受资金筹集等因素影响,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实施增持。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增持主体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积极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增持责任主体履行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因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相关责任主体需继续按照承诺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直至本会计年度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相关责任主体在本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3、根据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所述:“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①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增持责任主体在本次稳定股价措施需履行的增持股份的下限金额(合计 83.48 万元)暂
缓发放其薪酬,直至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②如本会计年度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出现且相关增持责任主体未继续履行增持义务,公司将在本会计年度终了时暂缓发放其薪酬,直至履行完相关增持义务,暂缓发放其薪酬金额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减除其在本会计年度内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增持股份的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