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1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智绘交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或“公司”)拟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胡彦卿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中望软件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99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9.9%。
相关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公司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未来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营运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望软件、苏交科、胡彦卿三方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签订《合资公司设立协
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交通市政领域 BIM(建筑信息模型)软件研发和三维正向设计工具的开发及市场化工作。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苏交科拟认缴出资额 2,255 万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1%;中望软件拟认缴出资额 99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 19.9%;员工持股平台或战略投资者拟认缴出资额 1,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5%,暂由胡彦卿代持。
2.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中望软件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大鹏
注册资本 126,282.7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9 日
企业地址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 223 号
国内外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生
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承
包;上述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技术、施工、环境影响
评价、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环境与生态监测;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
经营范围 机动车辆、建筑工程专用机械的开发、制造、生产、销
售;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机械设备、
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设计、制作印刷
品广告;司法鉴定,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1 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总资产 1,508,418.80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 净资产 806,504.23
币万元) 营业收入 511,942.65
净利润 50,138.35
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 否
被执行人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
之间存在产权、业务、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
说明
(二)胡彦卿的基本情况
姓名:胡彦卿
身份证号:321082********0331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
交易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胡彦卿为苏交科员工,担任苏交科工程数字中心主任,与中望软件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智绘交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主
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
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 货币
合资公司的注册地暂定于江苏省南京市,后续在公司实际筹备过程中选择符合合资公司需要的场所进行注册。
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合资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由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投票和分红,决议重大事项。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苏交科委派 2 名,合资公司持股平台委派董事 1 名,持
股平台未建立期间该 1 名董事席位由苏交科代为委派。董事长由苏交科委派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不设置监事会,设监事 2 名,由苏交科、中望软件各自委派人员担任,双方均需在股东会上对对方提出的监事任免事项投赞成票。
合资公司应设立管理团队。合资公司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具体事项,设置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若干。合资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苏交科委派的人员担任。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30 年,经营期限届满时,由届时股东共同协商决定延长经营期限或经营期限期满解散,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2.投资目的
中望软件、苏交科、胡彦卿三方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签订《合资公司设立协
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交通市政领域 BIM(建筑信息模型)软件研发和三维正向设计工具的开发及市场化工作。
苏交科与中望软件在合资公司设立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实缴到位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50%,剩余部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分阶段实缴到位;胡彦卿认缴部分暂不实缴,其认缴部分在后续经营发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由员工持股平台或外部战略投资者持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资缴付
各股东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合资公司设立后,各股东在注册资本中的认缴出资额及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5.00 45.10%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95.00 19.90%
胡彦卿 1,750.00 35.00%
合计 5,000.00 100%
2、业务经营
2.1 合资公司设立后,开展交通市政领域 BIM(建筑信息模型)软件研发和三维正向设计工具的开发及市场化工作。
2.2 合资公司设立初期,胡彦卿作为苏交科工程数字中心的团队代表,届时将带领苏交科工程数字中心员工全部入职合资公司;中望软件委派包括研发经理1 名在内的研发人员 4-5 名。后期根据合资公司的研发和经营需要,通过自主招聘进行人员补充。
3、特殊条款
3.1 股东资源注入
苏交科向合资公司全面开放“交通市政行业的应用场景与经验”,并将之前已开发的应用组件转移到合资公司,成为合资公司资产,该开发组件对应的前期涉及的外部合作机构研发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该研发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市政领域设计需求,已开发设计工具的程序、流程等技术资料。
合资公司设立后直至实现盈利期间,为支持合资公司发展,中望软件授权合资公司免费使用“悟空 3D 内核建模技术”,并保证其能实现 BIM 软件开发之目的;合资公司实现盈利后,按照市场惯例向中望软件支付合理的平台授权使用费用,具体方案由中望软件提出并经苏交科、中望软件协商确认后执行。
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股东方向合资公司提供资源支持或开展业务合作时,由合资公司与股东方之间根据市场惯例进行合理费用结算。合资公司利用股东资质承接业务,执行股东的相关管理规定。
3.2 合作排他性
在交通行业设计软件开发领域,苏交科、中望软件双方均不再设立由自己主导(控股)的同类型合资公司以进行同类产品的研发、销售、运维或业务活动方面,排他期限为本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如苏交科、中望软件双方受主管部门指定
与相关企业进行交通行业设计领域的产品研发合作的,该合作不能损害或者降低合资公司的技术、市场竞争力。
3.3 关于胡彦卿所代持股权约定
胡彦卿持有的未出资股权为代持股权,该部分股权用于后续的骨干激励及/或战略投资者引入,届时胡彦卿应无条件配合合资公司及各股东方完成相应的股权调整手续。
除非是本协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形,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胡彦卿不得向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或质押其所代持部分的公司股权。
如公司未来 3 年内未完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引入战略合作方,由苏交科和中望软件协商以 0 元或届时商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形式受让胡彦卿代持的未出资部分股权并履行出资义务,如中望软件决定不再增持的,苏交科承诺受让全部未出资部分股权。
3.4 关于保密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后,苏交科、中望软件和胡彦卿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调查等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