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3-00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688,771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
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0年1月1日
2 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
3 授予数量 567.75万份
4 授予人数 88人
5 授予后股票期 0份
权剩余数量
6 行权价格 13元/股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作废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00,00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注销/作废的股票期权合计为300,000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5,377,500份,持有对象合计84人。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盛美上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之法律
意见书》。
(二)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月1日,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为等
待期。第一个可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满三周年)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
48个月内,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1月1日届满。
(三)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层面考核条件: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ZI10026号),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1,620,869,141.67元,符合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部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绩效等级评定,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的等级 84名激励对象的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评定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比例×个 “优秀”或“良好”,满足本项可行权比例为100%
人当年可行权数量。 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的等级评定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
合格(D)、不合格(E)共五个档次,对应该批次行权比例分别
为100%、100%、80%、60%、0%。
综上所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
件已成就,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4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688,771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
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月1日
(二)行权数量:2,688,771份
(三)行权人数:84人
(四)行权价格:1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
序 已获授予的 可行权数 量占已获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量(份) 授予股票
量(份) 期权数量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HUI WANG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538,462 269,231 50.00%
2 STEPHEN SUN-HAI 董事 69,230 34,615 50.00%
CHIAO
3 HAIPING DUN 董事 69,230 34,615 50.00%
4 罗千里 董事 69,230 34,615 50.00%
5 王坚 董事、总经理、 298,462 149,231 50.00%
核心技术人员
6 LISA YI LU FENG 财务负责人 260,000 130,000 50.00%
7 SOTHEARA CHEAV 副总经理、 260,000 130,000 50.00%
核心技术人员
8 陈福平 副总经理 260,000 130,000 50.00%
9 罗明珠 董事会秘书 211,538 105,769 50.00%
10 王俊 核心技术人员 103,846 51,923 50.00%
11 李学军 核心技术人员 103,846 51,923 50.00%
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