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689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及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335.5753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867.11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69.9357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17.76%,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差额 97.1793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871.9896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55%;网上发行数量为 693.6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207.56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356.6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515.3896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50.2500 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9.4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98501%。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10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中金财富盛美半导体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
情况详见 2021 年 11 月 5 日(T-1 日)公告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1 年 11 月 4 日(T-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00 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 368,523.90 万元。
依据《承销指引》,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15,000 万元,本次获配股数 117.6470 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
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盛美上海专项资管计划的方式参与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9%,即 390.2043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金额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 27,500 万元。盛美上海专项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 27,500 万元,共获配 321.9198 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其他战略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 42,000 万元,共获配 330.3689 万股,获配金额与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合计28,221.76 万元。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 获配股数 新股配售经 限
序 投资者名称 类型 数 占本次发 获配金额(元) 纪佣金 合计(元) 售
号 (万股) 行数量的 (元) 期
比例(%)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
1 有限公司 投 117.6470 2.71 99,999,950.00 - 99,999,950.00 24
中金财富盛美半导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体员工参与科创板 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
2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321.9198 7.43 273,631,830.00 1,368,159.15 274,999,989.15 12
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上海国盛(集团)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3 有限公司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43.3558 1.00 36,852,430.00 184,262.15 37,036,692.15 12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4 有限公司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43.3558 1.00 36,852,430.00 184,262.15 37,036,692.15 12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5 (集团)有限公司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65.0337 1.50 55,278,645.00 276,393.23 55,555,038.23 12
下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6 限公司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70.2370 1.62 59,701,450.00 298,507.25 59,999,9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