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7 公司简称:大地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 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 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 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 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大地熊 688077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学春 王兰兰
电话 0551-87033302 0551-87033302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 发区
电子信箱 dong@earth-panda.com dong@earth-pand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2,687,059,232.43 2,218,440,841.37 2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19,519,518.23 1,049,037,626.87 6.72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069,579,570.89 723,357,900.45 4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3,170,844.49 66,621,189.92 69.87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8,147,117.94 57,877,799.33 86.8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53,195,526.85 -125,384,787.19 -101.93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6 7.08 增加3.1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1 0.83 69.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1 0.83 69.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5.78 4.90 增加0.88个百分点
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 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5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通借出股 冻结的股份数
性质 (%) 数量 数量 份的限售 量
股份数量
熊永飞 境内自 37.91 30,327,000 30,327,000 冻 200,000
然人 结
曹庆香 境内自 6.75 5,400,000 5,400,000 无
然人
谭新博 境内自 5.00 4,000,000 无
然人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 境内非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国有法 5.00 3,999,859 无
伙)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江源优势精 其他 3.17 2,535,385 无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陈春生 境内自 1.91 1,529,896 无
然人
衣晓飞 境内自 1.81 1,450,000 无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致远优势混 其他 1.76 1,409,571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资管-张钧
-华泰尊享稳进 39 其他 1.48 1,180,038 无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陈静武 境内自 1.35 1,080,00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熊永飞、曹庆香系夫妻关系
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 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 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更情况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