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本项目是在已完成基本建设投入正常生产的“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基础之上,继续扩大产能。
●项目建设周期、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2 年,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50,786.26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超募资金总额59,686.04万元,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已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技术等风险,以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因此项目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33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29.86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445.2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584.63 万元,其中超募资
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建设期(年)
投入金额
1 年产 3 亿件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体 25,139.43 25,139.43 2
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
2 体外诊断试剂及 POCT 仪器生产智能化 3,996.15 3,996.15 1
技术改造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022.77 8,022.77 2
4 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3,740.24 3,740.24 2
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45,898.60 45,898.60 -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 亿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和配套产品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艾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139.43 万元向艾旭生物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 4,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21,139.4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旭生物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
增加至 6,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艾旭生物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75.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736.2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全球各个国家对于即时检测的试剂以及检测仪器的需求大大增加,尤其是国外市场需求量巨大。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民生物”)实施,预计总投资金额 50,786.26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超募资金总额 59,686.04 万元,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对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旭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富春湾大道 2723 号 17 幢 66 号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
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医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药物检测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用医疗用品生产。
股权结构 安旭生物持股 100%
3、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阳科甲路和元书路交叉口(以下简称“富阳生产基地”)。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
为满足生产经营对产能的急迫需要,在富阳生产基地建成前拟另租用周边临近厂房先期开展部分产能建设。待项目建成后,相关设备再行迁入。
4、项目建设内容
拟新建设生产厂房、员工宿舍、地下室以及门卫等建筑,总建筑面积共计约85,374.79m2。另外,本项目拟配套建设厂区内的道路、绿化、围墙等总图工程及厂区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拟新增设备预计 949 台(套)以及软件 9 套。
5、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2 年。
6、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50,786.26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总额 59,686.04 万元,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
7、项目投资估算构成
经估算,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50,786.2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4,885.43 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5,900.83 万元。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注] 44,885.43 88.38%
1.1 建筑工程费 23,538.47 46.35%
1.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