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
3、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6,478,79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884,487.22 元(含税)。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除权(息)
日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
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以股权登记
日 2023 年 9 月 27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6,478,79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187,188,620 股。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和/或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05 -0.26)÷(1+0.48)≈70.77 元/股。
(2)股票增值权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增值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数量=40×(1+0.48)=59.20 万份;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为 59.2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0.77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对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 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