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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或“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2 月 16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 8.4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177,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12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6、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7、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相关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市流通。具
体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8、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9、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激励对象个人异动而不符合激励资格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2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48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核
心技术人员离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13 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9,44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8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上述 20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91,760 股
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91,760 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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