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2 月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 8.4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7.7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为了能够更好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退出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 名调整为 16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12 万股调整为 17.7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