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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14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6-06-1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E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B6 栋)
g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特别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7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
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8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人承诺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
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丁建文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含第六个月)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丰良、林常青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人承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除前述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
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琚新军、王晓东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中金道合、长沙硅谷天堂、中金盛合、互兴
投资、湖南红钻创投、丁婷、曾真、荣义文、常浩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
构/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月【】日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以下重要事项, 并提醒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本
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
调整后),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
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作为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丁建文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
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
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丰良、林常青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
整后),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
本人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
外,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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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琚新军、王晓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中金道合、长沙硅谷天堂、中金盛合、互兴投资、湖南红钻创
投、丁婷、曾真、荣义文、常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及停止条件1、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 3 年内, 当某一年度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时,公司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
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2、停止条件
( 1)在上述第 1 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 2)在上述第 1 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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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丁建
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上述措施的具体条件分别为:1、发行人采用回购公司股票并注销的方案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上市后满一年;公
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公司不处于亏损状态;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