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19~2025/2/18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26,2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29%
累计已回购金额 1,971.79475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0.66 元/股~89.81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9 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
件的 A 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5.51 元/股(含),回购的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6,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75,626,333 股的比例为 0.1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9.81 元/股,最低
价为 80.6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17,947.55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