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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瑞科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1

灿瑞科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瑞科技”)于 2024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税金、电费等支付给国家政府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等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76,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230.26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99,997.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7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在日常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当支付政府税金、电费等公共事业费时,由指定账户代扣代缴或难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支付的情形,该类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直接费用;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当支付给国家政府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等费用,无法指定募投项目专用账户直接支付或直接支付存在困难时,可先以非募集资金账户扣款和结算,定期以该募投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统计置换金额,纳入置换范围。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升业务开展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税金、电费等支付给国家政府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等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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