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8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赵艳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53,87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7.06%;史晓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24,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1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赵艳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5%;史晓
丽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79,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赵艳兴先生和史晓丽女士本次减持期间均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赵艳兴 3,953,872 7.06% IPO 前取得:3,953,872 股
大股东
史晓丽 董事、监事、 1,224,989 2.19% IPO 前取得:1,224,989 股
高级管理人员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00,000 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毕,转增后总股本为 56,000,000 股。上述赵艳兴
先生和史晓丽女士持股数量为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即调整后的股数。
注 2:赵艳兴先生持股数量和比例为其直接持股数量和比例;此外,赵艳兴先生通过北京易
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数为 2,147,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4%,
因此,赵艳兴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6,101,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0%。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关系。
注:赵艳兴对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东兴”)日常经
营管理及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赵艳兴可控制易东兴,并与易东兴保持一致行动。
大股东、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2022/3/2~
赵艳兴 47,806 0.12% 86.855-115.007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4/14
2022/1/13~
史晓丽 25,008 0.06% 104.74-109.89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2/1/14
注:上述“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及“减持价格区间”均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
对应的股数、比例及价格。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2/11/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 人 资
赵艳兴 700,000 过 : 持,不超过:
~2023/5/27 格 得 金需求
股 1.25% 7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0 股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2/11/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 人 资
史晓丽 279,000 过 : 持,不超过:
~2023/5/27 格 得 金需求
股 0.50% 279,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赵艳兴、史晓丽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赵艳兴、史晓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宝兰德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赵艳兴同时承诺:
“在不违反前述锁定期及限售承诺的前提下,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上述人员共同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赵艳兴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或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的,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关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规定。”
(2)公司股东史晓丽承诺如下:
“本人对所持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 25%和 25%,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
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