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3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8,296.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057.14 万元,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64.2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311.4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54.3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46,045.92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24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进行专项存储。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参见公
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杏石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
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 年 4 月 23 日,长沙宝兰德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岳麓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请参
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原有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实施地点上增加苏州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宝兰德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兰德”)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之软件开发项目。针对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 年 7 月 6 日,苏州宝兰德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宝兰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北京宝兰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杏石 632231853 137,471,379.64 募集资金专户
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905974810603 322,985,479.7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东四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31907235910766 1,782.71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长沙岳麓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姑苏 512904817010704 536.87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合计 460,459,178.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
(三)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软件开发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5 月 1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
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所(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