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芯微”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 可[2022]427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26.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2 年4月12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46.33 元/股(不含 346.3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46.33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28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346.33 元/股,申购数量
为 280 万股的,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7 日 14:33:15.124 的配售对象,按上
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3 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9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3,1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2,302,930 万股的 1.003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30.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 230.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3.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30.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57.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74.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7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80.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105.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107.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30.0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数孰低值”)256.3102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2年4月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0.67倍。
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
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 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688536.SH 思瑞浦 2.2906 2.0863 534.50 233.34 256.20
300661.SZ 圣邦股份 1.2234 1.1183 307.96 251.72 275.38
300782.SZ 卓胜微 3.2159 3.0867 200.49 62.34 64.95
均值 - - - 182.47 198.8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T-3 日)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位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230.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74.0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161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4,179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644,620 万
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093.96 倍。
(4)《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7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230.0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581,118.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满足募投项目需求后的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
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四数孰低值。任何
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
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75,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30.00元/股和2,526.6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22,999.15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18.85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限售账户将在2022年4月15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