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3.5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00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673%
实际回购金额 3,465.5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59 元/股~39.21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59 元/股(含),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129,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6,279,943 股的比例为 0.0733%,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9.21 元/股,最低价为 37.8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999,978.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6 月 4 日、7 月 3 日、8 月 2 日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73%,最高成交价为 39.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5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655,751.9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回购注销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 股份变动表
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
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6,937,105 43.64 77,654,505 44.0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9,342,838 56.36 98,625,438 55.9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000,000 0.57
股份总数 176,279,943 100.00 176,279,943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一)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
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
(三)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