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持有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康生物”)股份 21,750,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49%。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青岛国药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 6,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青岛国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青岛国药 5%以上非第 21,750,190 5.3049% IPO 前取得:21,750,190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青岛国药 7,926,088 1.9332% 2023/6/14~ 15.50-19.42 2023/8/15
2023/12/5
注:青岛国药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6,027,600 股,占比 1.47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持
名称 数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原因
(股) 区间 源
青岛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4/7/2~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资
国药 6,150,000 过: 持,不超过: 2024/10/1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股 1.50% 6,150,00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上市且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履行相应的减持程序。
3、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则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青岛国药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