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
岛国药”)持有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
康生物”)股份 26,586,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84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国药送达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青岛国药拟减持不超过 3,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
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青岛国药 5%以上非第一 26,586,678 6.4846%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26,586,67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青岛国药 8,158,400 1.9899% 2023/5/16~ 17.91-19.65 不适用
2023/7/26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皆为 IPO 前取得股份,上述减持全部为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持
名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原因
区间 源
青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9/6~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资
国药 3,900,000 0.95% 不超过: 2023/12/5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股 3,90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上市且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履行相应的减持程序。
3、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则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青岛国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