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7.2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219.02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盈利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