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深圳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晓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王晓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