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28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振杰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工作精力分配等多方原因,于 2022 年 3 月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为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构成要求,保障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王开学先生推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李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李鹏先生个人简历:
李鹏,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
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系统集成部工程师;2008 年 2 月起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运维事业部总监、襄阳办事处经理、总经理助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湖北安泰泽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1,688 股股份,通过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000 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