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51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 1 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9,424,5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9,424,5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39.66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66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8,049,225 98.2684 1,364,655 1.7182 10,695 0.01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称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号
《 关 于
1 变 更 公 15,177,786 91.6913 1,364,655 8.2441 10,695 0.0646
司 董 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雷、郑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