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1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1 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4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887,011 股的比例为 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8.54 元/股,最低价为 108.5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849.50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8,4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887,011 股的比例为 0.0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8.54 元/股,最低价为 108.5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849.5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