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核查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1 年 7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5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
内容,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52 次会
议已经审议同意禾迈股份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1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
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
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引进中信证券禾迈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并同意签署相应认购协议及办理相关发行注册程序。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于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于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为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2 名战略投资者,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业务指引》第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人数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1)中证投资已于 2021 年 11 月同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约定中证投资将
依据《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中证投资预计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不超过 50 万股,
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2)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已于 2021 年 11 月同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本
次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拟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10.00%,即不超
过 100 万股,同时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比例和金额
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简称 投资者类型 缴款金额 认购股数上
(万元) 限(万股)
1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中证投资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10,000 50
司
中信证券禾迈股份员 禾迈股份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
2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工资管计划 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0,000 100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注:上表中“缴款金额”为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的战略投
资者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缴款金额包含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认购股数上限”为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股数。战略投资者同意发行人根
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认购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共有 2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50 万
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者应不超过 10 名,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10%,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20%的要求。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科创板首发业务规范》《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选取,具体标准为:
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中证投资、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书面核查中证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证投资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 91370212591286847J
/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法定代表人 方浩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 日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1 日 营业期限至 不限定期限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张佑君(董事长)、张东骏、方浩
主要人员 监事:牛学坤
总经理:方浩
(2)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中信证券系中证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三章关于“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规定,中证投资作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业务指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自 2017年起将其自营投资品种清单以外的另类投资业务由中证投资全面承担,中证投资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了母公司中信证券统一体系。另经核查,2018 年 1 月 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七批)》,中证投资已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为会员,接受协会自律管理。
(4)关联关系
经核查,除中证投资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外,中证投资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证投资出具的承诺,中证投资用于缴纳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禾迈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募集资金规模:3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已和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禾迈股份员工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姓名、职务与持有份额比例如下: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持
序号 姓名 所在公司 职位 员工类别
(万元) 有比例
1 邵建雄 禾迈股份 董事长 17,400 58.00% 核心员工
董事、总经理、核心
2 杨波 禾迈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