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继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继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李永江(主任委员)、邹晓春(委员)、范笑颜(委员);
2、提名委员会:邹晓春(主任委员)、李大开(委员)、陈继锋(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大开(主任委员)、李永江(委员)、张宗超(委员);
4、战略委员会:陈继锋(主任委员)、唐文林(委员)、李大开(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永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孙雪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雪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继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唐文林先生、张宗超先生、周立军先生、李树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树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陈焕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陈
焕超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继锋先生、唐文林先生、张宗超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周立军先生、李树辉先生、陈焕超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周立军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立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春兰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春兰女士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六、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焕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焕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焕超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 1136 号
电话:0573-83821079
传真:0573-83589015
邮政编码:314000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
附件:
1、李树辉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
南财经大学财务学专业博士毕业。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青岛啤酒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海湾科技集团财务总
监;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北京北斗星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深圳基石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沃尔德有限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
担任沃尔德股份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子公司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树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4,041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周立军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
理学本科学历。1990 年至 1995 年先后担任中国燕兴东北公司销售员、经营管理部主管;1996 年至 2010 年担任辽宁省检察科学技术开发公司经理;2011 年
至 2015 年 1 月担任沃尔德有限采购部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先后担任沃尔德
股份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沃尔德股份董事
会秘书,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沃尔德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庞红为夫妻关系,除前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春兰女士,出生于 1965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5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职于北京市通州酿造
厂;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年任职于北京市志诚堂药业有限公司;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北京隆鹤置业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职于中国纺织出版社印刷厂;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职北京希波尔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务财务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沃尔德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沃尔德股份财务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沃尔德股份监事会主席;2020 年 5 月至今沃尔德股份内
审监察部总监;2020 年 7 月至今沃尔德股份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春兰女士通过上海讯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947 股(四舍五入取整),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陈焕超先生,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
位,会计师。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历任山东兴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会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1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尤洛卡精准
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7 月起至 2020 年 1 月任职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 2 月至今担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陈焕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