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已实际回购的 450,404 股中,344,864 股将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05,540 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已实际回购的 450,404 股中,250,404 股将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0,000 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10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50,40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7%,回购最高价格为 50.43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40.42
元/股,回购均价为 45.6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45,784.16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安排,其中 344,864 股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05,540 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部分变更,将原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中的 94,460 股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逾期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监管规定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部分变更,将原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中的 94,460 股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完成后,已实际回购的 450,404 股中,250,404 股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0,000 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作出的决策,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综合考虑了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