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223,767,765.6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4,990,945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 224,864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168,128.35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