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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
 料已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各位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凭借 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因此,同 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
 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回避: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经自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独立董事刘雪生、张嶂、付松年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因此,同意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并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389,475,513.24 元,较年初增长 22.99%;2025
年末,公司总负债为 1,076,973,309.77 元,较年初增长 50.08%;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98,528,233.41 元,较年初增长 12.9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74,024,306.24 元,同比上升 42.66%;实现利润总额 291,866,003.92元,同比上升 12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788,646.49 元,同比上升 110.11%。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2026 年的津贴为 8 万元/年(含税);公司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9 票。

  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

  关联董事黄淮、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因此,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的部分具体类别实际发生数额与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关联董事 CHENG XUEPING(成学平)、黄淮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