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 29.10 元/股。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22 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8 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祚文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2020 年 2 月 8 日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0)。
(四)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 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五)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六)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七)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8 月 25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八)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九)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 5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十)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
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2023 年 5 月 23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25 元(含税)调整为 0.24691 元(含税)。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4,990,94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691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54,214.23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