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 68 号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0,561,2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0,561,2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8.597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59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昱昱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雨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69,134,311 97.9777 1,426,945 2.022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69,134,311 97.9777 1,426,945 2.022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69,134,311 97.9777 1,426,945 2.022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1 9,505 86.9478 1,426 13.0522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711 ,945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9,505 86.9478 1,426 13.0522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711 ,945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 9,505 86.9478 1,426 13.0522 0 0.0000
股东大会授权 ,711 ,945
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分别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 5%以下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培君、范淑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