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14:00在公司80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14.80
元/股调整为 14.72 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4.72 元/
股,向 5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人力资源部在律师见证下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