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1
第一节董事......21
第二节董事会......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监事会......31
第一节监事......31
第二节监事会......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内部审计......36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7
第一节通知......37
第二节公告......38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0
第十二章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 2019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
第四条公司中文名称: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邮政编码:15007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理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充分
利用和发挥科技优势、各方股东的资源优势以及人才优势,合法合规经营,为国防安
全及公共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价值,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
系统装置、光学仪器、光学材料、光学镜头、光学监控设备、投影设备的技术开发、
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科技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电力保护监控装置、智能网络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 检测服务;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第十四条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涉及军工特殊行业,必须遵循以下特别条款:
(一)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 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四)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六)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军工事项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八)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本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本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公司的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1 康为民 67.30 其他 2018 年 12 月
50,474,000 31 日前
2 康立新 7.57 其他 2018 年 12 月
5,677,093 31 日前
3 王桂波 3,295,027 4.39 其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4 林磊 2,017,364 2.69 其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
5 黑龙江科力北方投资 4.70 其他 2018 年 12 月
企业(有限合伙) 3,525,000 31 日前
曲水县哈新企业管理 2018 年 12 月
6 合伙企业 1,646,357 2.20 其他
(有限合伙) 31 日前
黑龙江龙财盘实高新 2018 年 12 月
7 技术创业股权投资基 1,536,710 2.05 其他
金企业(有限合伙) 31 日前
曲水县盈新龙飞企业 2018 年 12 月
8 管理合伙企业 1,422,241 1.90 其他
(有限合伙) 31 日前
上海联创永沂二期股 2018 年 12 月
9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394,052 1.86 其他
(有限合伙) 31 日前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 2018 年 12 月
10 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1,208,178 1.61 其他
(有限合伙) 31 日前
曲水县哈博永新企业 2018 年 12 月
11 管理合伙企业 1,03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