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须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是由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 第十九条 公司是由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 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均以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 立时,各发起人均以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 司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
投入本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 投入本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
分别如下: 分别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比 认缴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认缴出
(万股) 例 资时间 (万股) 例 资时间
1 中融(福建)投资 4,700. 42.7 2015. 1 中融(福建)投资有 4,700. 42.73 2015.
有限公司 00 3% 04.30 限公司 00 % 04.30
福建省电子信息 3,400. 30.9 2015. 福建省电子信息 3,400. 30.91 2015.
2 (集团)有限责任 00 1% 04.30 2 (集团)有限责任公 00 % 04.30
公司 司
福建省仙游县恒 8.18 2015. 常州启隆企业管 8.18 2015.
3 隆投资中心(有限 900.00 % 04.30 3 理合伙企业 (有 900.00 % 04.30
合伙) 限合伙 )
福建兴杭战略创 4.55 2015. 福建兴杭战略创 4.55 2015.
4 业投资企业(有限 500.00 % 04.30 4 业投资企业(有限 500.00 % 04.30
合伙) 合伙)
福州市马尾区聚 3.89 2015. 福州市马尾区聚 3.89 2015.
5 诚投资管理中心 427.38 % 04.30 5 诚投资管理中心 427.38 % 04.30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福州市马尾区众 3.82 2015. 福州市马尾区众 3.82 2015.
6 盛投资管理中心 420.44 % 04.30 6 盛投资管理中心 420.44 % 04.30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福州市马尾区华 福州市马尾区华福 1.82 2015.
7 福光晟股权投资 200.00 1.82 2015. 7 光晟股权投资合伙 200.00 % 04.30
合伙企业(有限合 % 04.30 企业(有限合伙)
伙) 嘉兴兴晟福光投 1.64 2015.
嘉兴兴晟福光投 1.64 2015. 8 资合伙企业(有限 180.00 % 04.30
8 资合伙企业(有限 180.00 % 04.30 合伙)
合伙) 福州市马尾区瑞 1.38 2015.
福州市马尾区瑞 1.38 2015. 9 盈投资管理中心 152.18 % 04.30
9 盈投资管理中心 152.18 % 04.30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福建稳晟创业投 1.09 2015.
福建稳晟创业投 1.09 2015. 10 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00 % 04.30
10 资合伙企业(有限 120.00 % 04.30 合伙)
合伙) 合 计 11,000 100.0 --
合 计 11,000 100. -- .00 0%
.00 00%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提供的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供的担保;
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 保;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项担保,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五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项担保,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
第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