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
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
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文波
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应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何文波先生、何文秋先生、侯艳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何文波先生;
2、审计委员会:罗妙成女士、郭晓红女士、侯艳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罗妙成女士;
3、提名委员会:郭晓红女士、何文波先生、吴飞美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郭晓红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飞美女士、罗妙成女士、侯艳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为吴飞美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妙成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 司 2024 年 10 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海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陈海珠女士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何文波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肖维军先生、黄灯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谢忠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黄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林群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董事会秘书黄健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林群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何文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初中学
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福建福清市中融水产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清市富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光千帆投资(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福光千帆企业管理(福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州千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社会职务:福建省第十一届党代表、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法定代表人、执行副会长、福建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联盟总干事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名誉会长、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福建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个人荣誉:2007 年度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2009 年海西创业英雄、2009 年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第四届福建省青年创业奖杰出成就奖、第十七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第三批福建省特殊支持“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改革开放 40 年 40 位福建最有影响力企业家,首届福建省“国防人物”、第四批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首批省产业领军团队领军人才;2021 年荣获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福建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第一届国防科技工业先进个人、福建省 A 类高层次人才、上市公司“金质量”卓越企业家、福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2022 年荣获 2021-2022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2023 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福建省科学进步一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652,789 股。何文波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肖维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
科学历,工学学位,教授级高工。历任:福建福光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技术部科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特种定制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兼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社会职务:福建省光学学会副会长。个人荣誉: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2008-2009 年度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第十二届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第十九届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五小创新大赛一等奖,作为主要成员协助公司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和二等奖 1 项,福建省科技
二等奖 3 项,福建省科技三等奖 5 项,福州市科技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7 项,福
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 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 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维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0,207 股。肖维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之一;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灯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
历。历任:融兴瑞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灯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参加公司追光者 2号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黄灯辉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女婿;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谢忠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
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历任:福清江镜信用社信贷员,福建福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监,深圳市天瞳光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监。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忠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加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6,082 股。谢忠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