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副董事长唐秀娥女士、董事何文秋先生、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754.96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32%;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02.0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0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0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1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581,943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为 1,053,67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05,355.37 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9%。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郑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郑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郑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
何文秋、郑秋、倪政雄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何文波、何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