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246.3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324%
累计已回购金额 4,277.4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80 元/股~19.0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63,0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2,605,378 股的比例为 0.5324%,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19.00 元/股、最低价为 14.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774,380.8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