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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1

688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截至目前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股东”或“光峰控股”)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
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5,275.6901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74.0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37.0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6,675.51 万元,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
 股份类                                    后                    后

  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 限 售  166,736,766  36.83  167,477,506  36.99  167,107,136  36.91
条 件 流
通股

无 限 售  286,020,135  63.17  285,279,395  63.01  285,649,765  63.09
条 件 流
通股

总股本  452,756,901  100.00  452,756,901  100.00  452,756,90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
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409,761.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297.15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49%、0.82%。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36.1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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