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006 股票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43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12,463.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898.50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04,564.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2.0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992.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992.42
项目投入 B1 81,551.4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83.52
项目投入 C1 15,901.4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3.88
项目投入 D1=B1+C1 97,452.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57.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796.9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796.93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 2022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
95070078801400001162 活期存款
萧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
95070078801500001158 活期存款
萧山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571906863310868 67,969,281.41 活期存款
合计 67,969,281.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369,967.2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457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出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 1,854.7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1,108.94 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745.7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为: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募集资金实现累计利息收入 404.23 万元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992.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01.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45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