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2,463.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898.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4,564.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2.0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992.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992.42
项目投入 B1 54,072.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36.85
项目投入 C1 27,479.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6.67
项目投入 D1=B1+C1 81,551.4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83.5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524.4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524.45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和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支行 95070078801400001162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支行 95070078801500001158 18,870,069.9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 571906863310868 206,374,450.70 活期存款
合 计 225,244,520.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369,967.2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457 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20,637.45万元,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线制造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实际节余 5,387.9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可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可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992.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479.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551.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