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白厚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白厚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相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白厚善(召集人)、董事刘相烈、董事张慧清、
董事宋文雷、独立董事聂昕;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李运姣(召集人)、董事白厚善、独立董事梅月欣;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李运姣(召集人)、独立董事聂昕、独立董事梅月欣、董事刘相烈、董事张慧清。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梅月欣(召集人)、独立董事李运姣、董事刘相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梅月欣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厚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慧清先生、刘德贤先生、孙辉先生、李琮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俞济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扬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济芸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本议案中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均按照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评估,公司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继续践行下半年的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84,223,588 元减少至人民币 483,029,659 元,总股本由484,223,588 股减少至 483,029,659 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