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姜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姜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