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6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79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385.30 万元(其中发行费用 7,910.66 万元,税款 474.64 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
资金为 111,404.7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658.01 万元,2022 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
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58.73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3,791.3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98.1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4,207.1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07.12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 26,000.00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 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0,100.29
项目投入 B1 47,133.35
截至期初累计发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 B2 59,000.00
生额 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6,239.46
项目投入 C1 36,658.01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 C2 147,300.00
本期发生额 于现金管理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 C3 180,300.00
理的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4 1,658.73
项目投入 D1=B1+C1 83,791.36
截至期末累计发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 D2=B2+C2-C3 26,000.00
生额 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4 7,898.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207.12
实际结余募集资 F 8,207.12
金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50199523600000551 1.50 活期存款
司余姚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 405249688886 6,333.61 活期存款
姚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 61020122000658584 1,872.01 活期存款
姚中心区支行
合计 8,207.12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
26,0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类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赎
金额 型 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款 7,000.00 保本固 2022/11/11 2023/2/13 否
限公司余姚分行 定收益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保本固
限公司余姚分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定收益 2022/11/25 2023/2/1 否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保本固
限公司余姚分行 结构性存款 13,000.00 定收益 2022/12/23 2023/3/20 否
型
小计 26,000.0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结
构性存款为 26,000.00 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 1,535.99 万元。
(2)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
镇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目前 1-1 期 3 万吨建设已完成,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主
要原因如下: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投入解决湖北、贵
州、韩国三地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2022 年公司建成高镍产能 25 万吨,一定程
度上延缓了前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2022 年,公司升级转型为全市场覆盖的正
极材料综合供应商,产品涵盖高镍材料、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投入相当的资
源至新产品的产线建设等事项中,前驱体项目建设受到部分影响。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
项目实